我走進
西廂房,看到那些漂亮的女孩們。我很羨慕快樂的她們,我想她們一定有個好的家庭,不像我,活得這麼艱辛又無可奈何。家對一個人來說是很重要的。我想同性戀最大的阻力不在社會而在家庭。但凡幸福的同性戀都有家庭的理解或沒有家庭的阻礙和牽掛,但凡不幸的同性戀則大都毀於家庭的原因,很少人會因為朋友或社會的不理解而放棄了自己曾經堅守的感情。我的父母年歲都不小,身體也不好,媽媽特別喜歡男孩子,也喜歡我的帥氣,然而隨著我的畢業和步入社會,她唯一的願望就是希望我能給她找個稱心如意的女婿。我的家,如前面所說,是個大家庭,也是個傳統的家庭,現在已四世同堂,兩個表姐都已經結婚,所有親戚朋友一見面第一件事就是問我有沒有交朋友,上門提親介紹朋友的人更是絡繹不絕,我心裡又窘迫又厭煩,一一回絕了,於是也得罪了父母。他們是要面子的人,同時也為我的將來擔心,尤其是看到我隔三岔五的把女朋友領回家,就更是跟我水火不容了。良言相勸也好,威嚴相逼也罷,常來常往關係就毀得不可收拾。現實、大道理、未來我又何嘗不知,父母生我養我,不敢說育我成才,總算也讓我大學畢了業,沒讓我成為危害社會的人渣,這養育之情是個人就應該是懂的,更何況他們也是為我好,然而,這一次,在這個感情問題上我卻堅定地恕不從命,要跟他們鬥爭到底。
讓我下定絕心的並不是對某人多麼深重的愛意,那實在並不算什麼,大是大非面前,兒女情長的人是讓人瞧不起的。在自己上大學的四年裡,自己常常思考這個問題,那時認為這就是情感與理智之間的選擇。水瓶座向來是理智的,但是碰到情感問題往往潰敗得一塌糊塗。我想了很久,一方面覺得自己應該理智地為未來考慮,別說兩個人根本沒法在一起,就算在一起以後也可能吵架分手,徒增悔恨;另一方面又覺得那種摯愛是任何東西無法匹及的,自己又不能左右亦不捨放棄自己的感情,夜夜思念,徒增傷心。就這樣,我想了四年,直到親愛的離開了我的生活,直到現在我遇到了另一個我深愛的人,我突然想明白了這個問題——我開始的出發點錯了,那並不是情感與理智的問題,而是是與非的問題。
“大丈夫有所為,有所不為”,在我的人生理論中,這點是居於首位的,那就是“做人要有原則”。對於同性戀這個稱號,我窘迫我心虛我害怕我不好意思,可是我做錯了什麼嗎?我有必要用荷蘭那些國家的先進理念和立法教育大家安慰自己嗎?即使世界上沒有人承認同性戀的合法性,即使全世界人公認那是不齒的行為,我們就應該否認它並沒有侵害任何人並沒有做錯任何事的事實麼?不可以。我做錯了什麼呢?當有一天我跟父母吵架的時候我哭著問他們。我怎麼對不起你們了?我做了什麼錯事?我侵害到什麼你們的利益了嗎?如果我做錯了,你們可以告訴我,難道我跟別人好也是錯事麼?那一刻,我忽然靈臺明亮,第一次明白了長久以來心裡鬥爭的答案。從小老師和家長就教育我們不能做錯事,我們心虛膽怯無非是因為我們犯了錯誤,我們像孩子一樣知道自己做了錯事,於是方有所謂的悔恨和痛心疾首。但是,在愛這個字眼上,我並沒有做錯事。我想來想去都是覺得那麼心安理得無愧於心,於是敢於面對任何的責問和目光。我知道,父母不能理解和接受自己那很自然,但是,那是他們的錯而不是我的。我不會怪他們,因為那是教育、社會、修養共同造成的結果,世界上更多的人是做不到包容的。但是,我不能夠因為他們的錯誤就否定了自己信念。有人說你那是什麼信念呀,無非是一己之私,就是放不開感情唄。錯了,那已和感情無關了。我們評判的是對錯,不是這個人好那個人壞,亦不是這個人是男人那個人是女人。萬物眾生本是平等,出於一,及於百。眾色之相,於佛家看來無非都是臭皮囊。有個信基督的人跟我說,上帝是不允許同性戀的。我笑了,我說上帝只要允許愛的存在,那他就是同性戀的保護神。
僅以此文,鼓勵那些堅持著的人們,鼓勵給這個世界予愛的所有人。我不幸,在於我與我父母的矛盾不可避免。我很羨慕
西廂房的老闆和老闆娘,她們都不是北京人,她們很幸福,北漂到萬人嚮往的首都,有自己的事業和堅守的承諾。可是我,卻哪兒也去不了。我想要留在北京,和你們在一起。